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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21:10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免试师范生资格改革的通知》,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深化“放行、管理、服务”改革,在教育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免试改革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相关高校师范生免试改革。
通知指出,根据高校师范专业办学情况和办学质量审计结果,明确免试认定改革的范围。2017年及之前加入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省份的高校相关师范专业可从2022年起参加免试认定改革。
通知要求,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校应建立健全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评估体系,根据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定教学板块和学科。加大师范教育投入,整合资源,不断提高师范人才培养质量。认真做好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颁发和免试认定资料的报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加强对师范生培养过程和结果的质量监控,指导高校做好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的评估和鉴定工作。
通知强调,有关高校擅自扩大免予认定的范围,对不合格学生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不符合规定的,或在免予承认改革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学校相关师范专业的免予承认资格按照纪律规定予以取消,降低学校相关师范专业招生指标,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深化教育领域“分权、管理、服务”改革,完善教师资格准入措施,吸引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2020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师范生教师资格豁免改革,开展师范院校办学质量审计,通过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审核的师范毕业生可免试教师资格认定,建立健全师范院校教育教学能力评估体系。
教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落实“发布、管理、服务”的改革要求。2020年,颁布了《教育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免试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师函[202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教育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免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改革(以下简称“免试认定改革”)已经启动实施,并积累了经验。
2022年,教育部将在实施教育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证改革的基础上,继续稳步推进高校师范专业免试认证改革,把教师的质量大门移到培养院校,强化培养院校的责任,建立健全模范学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体系,切实提高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让真正快乐、适任、善于教学的优秀人才成为教师的后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