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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沈阳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沈教发〔2023〕9号)等文件,各区、县(市)教育局制定了本地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并已经其本区、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全市统一汇总公布如下:
和平区 沈河区 铁西区 皇姑区 大东区 浑南区 于洪区沈北新区
苏家屯区
辽中区 新民市 法库县 康平县学区划分咨询电话
↓↓↓注:各区、县(市)学区划分及入学相关事宜由各区、县(市)负责解释。
责编:王晓领审核:李德强重磅!辽宁旅游宣传口号网络投票开始啦!聚焦大运会|开幕式倒计时,这些看点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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